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其次根据《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第二章 路政管理第七条;在高速公路下列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在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30米,互通立交隔离栅外缘50米和高架桥两侧各50米内构筑各种永久性工程设施。
在遵循以上相关管理条例的前提下,再根据各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前期设置审批手续,国、省道两侧的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审批;市区内的需经过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审批。涉及园林绿化的还需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设置户外广告牌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广告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广告牌的建筑结构图、广告牌设置的平面图,具体如下:
(一)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
2、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权。
3、广告发布地点、形式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和广告管理部门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4、户外广告媒体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法广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广告合同一份(原件)。
3、广告发布场地使用协议书一份(原件)。
4、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5、须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一份。
(三)登记程序和有关要求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应当在广告发布三十日前,向发布地工商所提出申请,待证明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规费。
2、经审查批准的户外广告必须按登记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等内容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登记审批号要随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3、户外广告登记后,三个月内未予发布,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已经登记,需要延长广告发布时间或者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4、根据城市规划和美化市容市貌环境的要求,经市城管部门审批,同意设置户外广告牌。
注:因各地方审批程序差异,以上仅供参考,最终根据政府批文为准。
盐城市荣泽广告有限公司
2010-5-7